拖车易交易平台三方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 本《拖车易交易平台三方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软件服务使用人(以下简称“用户”)与深圳市易拓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我们”或者“拖车易”)之间关于用户在拖车易平台(www.tuochee.com)或者其他第三方应用市场下载、安装、使用“拖车易”软件(包括但不限于PC版及移动电话、PDA版等各种无线手持终端版本的“拖车易”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注册、使用、管理拖车易帐号;以及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2. “拖车易”软件由深圳市易拓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信息服务”)。为获得信息服务,用户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特别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对用户的权利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并选择勾选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您的下载、安装、使用、帐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3. 除本《协议》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并未对利用本“软件”使用的拖车易或合作单位的其他服务规定相关的服务条款。对于这些服务,一般有单独的服务条款加以规范,用户须在使用有关服务时另行了解与确认。单独的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单独的服务条款为准。如用户使用该服务,视为对相关单独服务条款的接受。

4. 客户在进行网站申请注册时应完整、仔细地阅读本协议,客户完成用户注册将被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以下全部条款。 鉴于除客户之外的其他第三方已经对本协议内容予以确认,在客户以本协议约定的任意一种方式提出预定集装箱运输服务申请并完成付款(付款方式包括实际支付以及授信客户在信用额度内的透支支付),本协议即在各方之间发生效力。

5. 各相关方接受本协议条款之约定,即视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规定并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做出的裁定书、判决书、决定等法律文书的效力。

6. 本协议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对本协议执行前发生的各方法律关系,由各方具体协商解决。对本协议执行后发生的各方法律关系,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执行。本协议如有修改,则各方直接适用修改后的协议,除非各方一致同意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拖车易交易平台三方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于2018年6月制定并公布,并不时修订且公示,由以下各方共同信守

甲方:指通过乙方网络平台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的合同主体。在本协议中指托运人,在乙方拖车易网站成功注册并完成集装箱运输预约的企业或个人用户。

乙方:深圳市易拓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注册,提供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在本协议中指平台。

丙方:指经乙方认证、在乙方注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通过乙方平台核实并接受甲方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委托,并实际完成承运业务的合同主体。在本协议中指承运人。

为本协议之目的,某些情形下,丙方被统称为“第三方公司”或“第三方”。

本三方协议中:

1.1 拖车易,指深圳市易拓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协议中指乙方。

1.2 托运人,指通过平台委托承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的合同主体。在本协议中指甲方。

1.3 承运人,指经乙方认证、在乙方平台注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营业性集装箱道路运输、并通过乙方平台核实并接受托运人运输集装箱货物或集装箱委托,并实际完成承运业务的合同主体。在本协议中指丙方。

1.4 集装箱货物,指能装入集装箱进行道路运输的货物。本合同集装箱货物指整箱货物;集装箱包括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标准特种集装箱。

1.5 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委托信息,指托运人发布在乙方平台上的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需求信息,具体指订单信息。

1.6 订单,指托运人在乙方平台上发布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委托时按照平台指示填写的电子委托单。

1.7 接单,指承运人在乙方平台上接收到托运人的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委托信息后,通过平台确认承接托运人的订单。

1.8 运费,指托运人在乙方平台上填写电子委托单中的拖车费用。

1.9 附加费,指托运人在乙方平台上需要支付给承运人除运费外的其他相关费用,包含提箱推场费用、进港码头费用,超重费、过夜费等等相关费用。

1.10 集装箱货物装箱单,指记载集装箱箱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尺码、重量、标志和箱内货物积载情况等明细内容的单证。

拖车易服务

拖车易交易平台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共享加盟+服务平台”的全新商业模式联合集装箱运输车队公司、小微物流承运商共同为广大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集装箱拖车运输服务。

拖车易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协助用户发送装货信息、接到订单信息、GPS/LBS定位服务、交易支付、代收代付款、进行合作车辆管理和车辆后市场服务、保险代理服务等。

专业的在线预约拖车服务平台:拖车易利用先进的信息集散技术,构建了专业预约拖车信息服务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性价比更高的集装箱拖车运输服务。

快速、稳定的车辆实时调度:拖车易平台通过车辆实时调度系统、智能配货系统,通过装载移动互联终端、GPS终端,即以整合数以万计的丙方车辆,全天候24小时掌握车辆位置、状态信息,并实时调度车辆为用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的集卡运输服务。

标准化体系的服务整合系统:拖车易通过车辆与货物的智能匹配系统,统一接受预订、调度派遣、系统报价,信息化传输,实现高度一致性的标准化服务质量。

用户注册

2.1 甲方在拖车易平台申请注册成为平台用户,获得在平台上随时发布道路货物运输需求信息的资格和授权。乙方通过计算机后台服务,使甲方的道路货物运输需求信息即使运输至丙方承运人端,使甲方的货物道路运输需求迅速获得适合丙方承运人响应,提供承运服务。

2.2 丙方使用拖车易软件注册时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驾驶证和行驶证,车辆照片等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2.3 甲方、丙方申请注册成为平台用户之前,必须认真仔细阅读乙方在平台上公布的《用户服务协议》,尤其涉及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对甲方、丙方权利限制的条款、使甲方、丙方承担责任的条款。甲方、丙方成功注册为平台用户,即视为甲方、丙方已经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用户服务协议》的各项条款,井同意接受《用户服务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2.4 甲方申请用户注册,需按照平台指示填写准确、完整、真实的公司信息。在注册期间,甲方的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甲方需及时在平台上更新,否则乙方有权暂停甲方用户权限,直至甲方完成更新。

2.5 甲方注册成功,即获得一个专属甲方的用户账号。甲方在平台上进行任何操作都需先登陆用户账号。甲方、丙方不得通过赠与、出租、转让、售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其他人使用用户账号。甲方、丙方确保,用户账号项下的指令、操作均被视为是甲方、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由甲方、丙方承担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

2.6 甲方、丙方需审慎保管用户账号及密码。如发生用户账号密码泄露、账号被盗等情形,甲方、丙方有权通过电话指示乙方暂时冻结用户账号,乙方在接到甲方、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用户账号的冻结。

2.7 甲方、丙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暂时冻结用户账号的指示后至乙方完成冻结手续之前,用户账号项下的指令、操作仍被视为是甲方、丙方行为,由甲方、丙方承担行为后果和法律责任。

2.8 甲方作为拖车易平台的注册用户,享有在平台上发布道路运输需求信息,获得平台推送道路运输需求信息,平台协助找到适合的丙方承运人,实时查看丙方承运路线、承运状态等用户权限,具体以拖车易平台实际授予的权限为准。

2.9 用户注册“拖车易”账号,注册内容、各种信息,用户本人应当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用户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等进行注册。

2.10 用户在使用“拖车易”时,应保证信息真实,诚信为本,禁止爽约、虚假单子、恶意接单等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停止用户账号,并可视情节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

2.11 “拖车易”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技术安全防控措施。本公司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对用户使用“拖车易”信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用户隐私内容加以保护。

2.12 丙方在申请使用“拖车易”软件信息服务时,必须向本公司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且需要通过人工认证方能开始使用软件。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更新后,本公司有权暂停该承运人用户的使用权,同时需要人工再次认证方能继续使用软件。 个人资料变动后,丙方用户没有及时进行信息更新或者不配合本公司进行信息更新或人工认证,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无法进行正常使用、与第三者发生的纠纷等),应由丙方用户自行承担。

2.13 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病毒等原因或因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14 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在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通过“拖车易”给其手机推送短信、微信或邮件。用户在其他渠道发布的货物信息,同意且授权本公司在“拖车易”内部发布。

2.15 用户在使用“拖车易”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托运发单

3.1 甲方完成注册后可在乙方平台上发布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委托需求信息,集装箱道路货物运输委托需求信息需按照平台指示填写电子委托单。甲方填写完成后,可在乙方平台发布订单。

3.2 甲方需保证订单信息真实、完整、有效。订单一经丙方承运人接单,即成为约束承运人与托运人的有效《拖车易集卡运输服务协议》,承运人与托运人都必须遵守订单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3.3 订单得到承运人接单后,甲方需将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EIR)、《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与丙方。甲方交给丙方的集装箱发放/设备交接单( EIR)、《集装箱货物装箱单》必须与订单信息保持一致。

3.4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货物,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采取适当地固定和绑扎措施,以确保货物的包装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货物的质量。

3.5 甲方应当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安全储运要求,在货物外包装或者表面制作符合规定的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识别标志和储运指示标志应当字迹清楚可认、牢固。

3.6 甲方实际承运重量超过甲方在乙方平台填写的重量,导致承运人无法承载,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

3.7 如甲方托运信息更改,请及时告知乙方,告知方式如下:

  1. 客服热线信息变更
  2. 网站操作信息变更

3.8 甲方按照乙方平台规则,合法合规的发送并满足本协议的电子委托单,可在丙方承运人接单前后进行订单运费支付结算。

3.9 在丙方进港完成整个承运后,甲方进行最终确认,对此拖车服务全过程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在乙方平台点击确认支付附加费。如有异议,在此订单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及告知乙方平台客服。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异议进行解释和处理。

承运接单

4.1 丙方可以在拖车易软件上浏览查询订单信息和接单。

4.2 丙方接单以后,视作确认接单,不再有权再接当天的订单。直到甲方取消订单或者丙方完成此订单之后,可恢复接单。

4.3 丙方收到甲方的运费支付信息之后,乙方有权把丙方的相关信息显示给甲方。丙方开始准备拖车服务。

4.4 丙方提好箱子,必须及时把相关箱封号信息输入软件,并在软件上操作相关步骤,如点击提箱按钮。

4.5 丙方车子到达装箱地点之后,点击到厂按钮,记录到厂时间并提供给甲方查看确认。

4.6 丙方装箱完成离厂的时候必须点击离厂按钮,记录离厂时间并提供给甲方查看确认。

4.7 丙方进港完成之后点击进港按钮,记录进港信息并给甲方查看确认,甲方根据此信息来确认支付相关附加费。

4.8 丙方在堆场或码头提取重箱/空箱时应当检查箱体是否完好无损,确保没有孔洞、污渍、油渍、异味或其他不适状况出现。否则丙方无条件返回码头或堆场换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4.9 提取重箱/空箱后,丙方应当根据要求向乙方平台发送箱号和封条号,以便让乙方以及甲方及时得到相关信息,并确保箱号和封条号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4.10 丙方应当做出适当安排,以使重箱/空箱可以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任何导致不能准时到达工厂的意外事件,丙方应立即将实际情况通知甲方或甲方客户相关人员,以便在第一时间为甲方提供可行的补救措施, 保证货物运输计划, 船期等不受影响。如因除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晚到厂使货物不能按时卸货或上船而导致的任何额外费用或罚款, 由丙方承担。

4.11 丙方车辆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而工厂(仓库)不能准时装卸货, 丙方承运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私自向工厂索要费用,应及时通过正常渠道联系通知甲方和乙方,由丙方和甲方商议后妥善解决。乙方车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工厂不能及时装卸货,造成待时时间过长或放空情况按订单约定标准计收费用。

4.12 丙方承运人应当记录抵达工厂的时间以及离开工厂的时间。承运人如遇工厂不配合的情况应该第一时间反馈客户或甲方。

4.13 车辆抵达指定地点之后,丙方应遵从工厂的指示停车、等候装卸货以及报关安排,同时要求工厂相关人员签署托运单,以确认实际抵达和离开工厂的时间。对于箱柜,丙方不得单独锁上封条,应由工厂相关人员亲自锁封或在工厂相关人员陪同下锁封。

4.14 丙方在运输作业过程中,除明确为装箱点造成或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以外,如因丙方责任(包括交通事故)发生货损、箱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丙方赔偿。

4.15 为了确保顺利、安全、准时完成运输服务, 丙方必须同意使用拖车易软件里的定位功能。

保险

5.1 丙方作为车辆投保人,为接受托运服务的甲方托运人投保险种为车辆强制险和集装箱货运商业险,货运过程中产生的事故货损由丙方直接承担相关责任。

5.2 乙方提供甲方及丙方可选性附加货运保险,即甲方或丙方可通过拖车易介绍或代理的保险进行附带保险,保险金额具体见拖车易平台发单页面的保险信息部分。

5.3 保险责任有效期间:

5.4 可选性附加保险责任: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 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 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 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 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 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 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 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 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 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费用构成

6.1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包括:

6.2 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详见乙方官方网站www.tuochee.com或致电咨询。

支付结算

7.1 甲方可采用经乙方确认的下列方式之一完成支付结算:

7.2 甲方按照乙方平台规则,合法合规的发送并满足本协议的电子委托单,可在丙方承运人接单前后进行订单运费支付结算。

7.3 在丙方进港完成整个承运后,甲方进行最终确认,对此拖车服务全过程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在乙方平台点击确认支付附加费。如有异议,在此订单2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及告知乙方平台客服。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异议进行解释和处理。

7.4 乙方在拖车易平台上提供订单管理功能,甲方可以随时登录网站查询订单情况及预存拖车服务费用使用情况。

7.5 如甲方账户内剩余金额不足以支付最低托运消费额时,经乙方通知后,甲方需及时为账户充值;如未及时充值,则乙方不提供该次托运发单代理服务。

提现

8.1 丙方在乙方拖车易平台上接单成功以后,甲方委托由乙方平台代收运费。丙方完成拖柜服务,甲方确认无误之后,将相关费用代付到丙方的拖车易账号。

8.2 丙方可以在拖车服务完成之后,从乙方拖车易软件处点击提现提取相关费用。提现时间具体详见拖车易软件APP提现详情。

交付

9.1 丙方离开指定地点或工厂后,尽快直接返回场或指定码头/散货站,避免在外作不必要的停留。返箱后丙方在软件上进行相关操作并通知客户。

9.2 对于运往港口途中发生的可能影响截关时间的紧急事件,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乙双方。

9.3 视具体要求,对于正常运输以外的杂项费用,丙方在发生费用后及时通过电话、拖车易平台、传真通知甲方客户和乙方,乙方有义务为丙方向甲方收取额外费用,要求甲方在还箱或进港后确认支付,最迟不得于进港拖车服务完成之后2个工作日之内支付。杂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停空费、隔夜费、熏蒸费、洗箱费、滞箱费、修箱费、查验费、施封费、开单费、铅封费、海关服务费、提取重箱/空箱的额外费用等等。

各方权利义务

各方均应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分别签订协议另行约定。

风险分担

10.1 甲方发生的风险

10.2 乙方造成的风险

  1. 工作人员:
    • 因乙方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疏忽导致订单信息错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2. 信息系统:
    • 如果乙方信息服务系统发生人为故障从而不能有效按时地代收代付运输费用。而丙方已经按照甲方的指令完成服务并未产生投诉的,乙方应按照订单产生的实际运输费用向丙方支付。

10.3 丙方造成的风险

  1. 承运人未按订单要求提供服务的:
    • 丙方驾驶人员未按订单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甲方拒绝或取消驾驶服务的,由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承运人经验不足的:
    • 丙方驾驶人员因道路、车辆、交通等方面经验不足而影响、延误甲方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丙方独自承担。
  3. 其他丙方原因造成的:
    • 其他一切因丙方工作人员或驾驶人员的原因发生的事件或事故,均由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交通违章违法:
    •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交通事故: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承运人)遭受损害的,丙方应首先使用车辆保险赔偿甲方的财产损失;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意外,及驾驶操作问题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丙方承担责任。
  6. 交通瘫痪、堵车:
    • 如发生道路交通瘫痪、拥堵等情况时,如能完成客户的最终要求,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完成该订单;如不能完成甲方的最终要求,丙方有过错的,由丙方根据过错程度对甲方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4 先行赔付的补偿

如前述风险发生后,依据前述约定不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基于与甲方的约定而先行予以甲方或丙方赔偿,或因法律、法规规定或法院、仲裁机关、行政机关的裁决被要求与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在作出赔偿后有权向按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责任的另一方追偿。

10.5 丙方在接受订单后不得变更、取消订单。如丙方变更或取消订单,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将安排其他第三方承运人为甲方提供服务,如果由此让甲方产生的损失由丙方承担。

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1.1 鉴于信息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服务(包括收费信息服务及免费信息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信息服务属于免费信息服务,本公司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四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信息服务属于收费信息服务,本公司应当在变更、中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可以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信息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信息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本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本公司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信息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11.2 用户理解并同意,本公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信息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本公司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会就上述情况事先进行通告。

11.3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本公司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信息服务【该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及免费信息服务(其中包括基于广告模式的免费信息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四方承担任何责任:

11.4 如用户注册的免费信息服务的帐号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未实际使用,或者用户注册的收费信息服务的帐号在其订购的收费信息服务的服务期满之后连续180日内未实际使用,则乙方有权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11.5 用户注册的免费帐号昵称和姓名如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要求,或侵犯任何第四方合法权益的情况,本公司有权禁止用户继续使用该帐号、昵称、姓名。

质量监控

12.1 丙方未能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供承运服务的,甲方应及时联系乙方,乙方负责及时协调解决,并承担甲方换承运方的合理费用。

12.2 乙方将积极协调甲方处理承运服务过程中的纠纷和争议。争议未有效解决前,乙方承诺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而采取合理措施处理善后事宜。

投诉处置

13.1 乙方负责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情况进行定性和处理。乙方从客户感受出发,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意见。为了保证良好的客户服务,丙方必须保证和乙方保持步调一致,在处理过程中,丙方不能擅自和客户联系,在乙方做出处理意见后,丙方必须按照乙方处理意见执行。

13.2 乙方经网站和电话两种渠道收集客户的投诉信息。在收到投诉之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过与甲方、丙方充分沟通, 辅以测听电话录音和检查车载终端的记录的方式, 做出初步调查报告。乙方将客户投诉信息和初步调查报告核实确认,并对应做出相应处理。

13.3 乙方将制定投诉率指标并定期公布,投诉率将作为衡量乙方公司平台的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到对乙方的整体评价之中。

13.4 乙方客服的服务用语、服务礼仪、服务品质、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基本服务情况均纳入投诉服务指标。甲、丙方均纳入服务对象,可对乙方客服进行评价、投诉。

特别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14.1 深圳市深圳市易拓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拖车易”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拖车易”软件的一切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音频、视频、图标、图饰、图表、色彩、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除涉及第四方授权的软件或技术外,本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 

14.2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目的自行实施、利用、转让或许可任何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本公司保留追究上述行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

15.1 对于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以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5.2 用户(特别是承运人用户)理解并同意,“拖车易”所提供的功能受制于我国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即当本产品的功能和条例发生冲突时, 应以各地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为最高准则。任何通过“拖车易”服务直接或间接违反当地交通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行为,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否则后果应由用户承担。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15.3 用户(特别是承运人用户)理解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且保证在任何可能引起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均不得使用“拖车易”,并同意一切因使用“拖车易” 服务而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因此产生的纠纷和交通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赔偿。如有举证需要,本公司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作为证据。

授权范围

16.1 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拖车易”软件。用户不得为商业运营目的安装、使用、运行“拖车易”软件,不得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计算机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及本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更改、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本公司授权的第四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16.2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用户不得将“拖车易”软件安装在未经本公司明示许可的其他终端设备上,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无线上网机、游戏机、电视机等。

16.3 保留权利:未经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本公司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隐私保护

17.1 保护用户隐私是本公司的一项基本政策,本公司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四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信息服务时存储在“拖车易”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7.2 “拖车易”可能会与第四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四方同意承担与本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四方。

协议修改

18.1 拖车易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本公司将会直接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本公司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同时本公司也可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18.2 如果不同意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应当停止使用信息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信息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本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并同意受其约束。

违约责任

19.1 如因拖车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本公司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9.2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拖车易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本公司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知送达

20.1 本《协议》项下本公司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20.2 用户对于拖车易的通知应当通过本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该等通知以拖车易平台实际收到日为送达日。

法律管辖

21.1 本《协议》的订立、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并受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1.2 与本《协议》有关的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规定

22.1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2.3 本《协议》的所有标题仅仅是为了醒目及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之依据。

22.4 甲方、乙方、丙方可达成补充协议对本三方协议作出特别约定,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以本三方协议约定为准。

22.5 甲方、乙方、丙方在此确认并声明,其已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并充分理解其含义,并同意本协议中之内容约定。并进一步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交预约拖车运输申请并完成预订付款时即视为各方接受本协议的约束。